香港及澳門地區保修條款 (中文版本)

信和音響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之使用者應於購買產品後十四日內把保修咭上所有資料填妥並寄回本公司作為記錄。如用戶已於網上登記,便無需寄回隨機之保修咭,唯用戶仍需填寫隨機之保修咭並和購機發票一同保存妥當。

使用者在需要維修服務的時候,不論是在保修期內或保修期外,仍需出示隨機之保修咭和列明購買日期之購機發票。此保修咭上任何一項資料曾由未經本司授權之人仕所塗改,本保修將會無效。信和音響國際有限公司只承認由本公司發出的保修咭為正式有效之保修檔。

如經本公司之技術人員判斷本產品

客戶需自行負責把懷疑有問題的產品送到本公司維修中心或零售商。使用者可要求本公司提供協力廠商運輸服務,使用者可自行商討運輸費用。 經更換後之任何損壞零件,將屬信和音響國際有限公司所有。

所有維修機的運輸費、貨運費、郵遞費和保險費都必需由用戶自付。

此保修及所有權益不得轉讓他人,和此保修只在香港、澳門及中國大陸有效。

若保修咭內之詳細合約及條款中英文版有差異時,應以本公司網站上的中文譯本為准。

注:本保用內容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信和音響國際有限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